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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旅游景区(景点)文化场所疫情防控的公告

发布时间:Jan 11, 2021 | 作者:五台县文化和旅游局


五台县文化和旅游局

  关于旅游景区(景点)文化场所疫情防控的公告

 

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阻断疫情传播,防止疫情蔓延,现就旅游景区(景点)文化场所疫情防控公告如下:

一、暂停所有乡村民间聚集性文艺活动,所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停止开展室内活动,并发布相关通知。

二、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化活动,控制室内人员数量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文化活动场所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%,上网服务场所、歌舞娱乐场所、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%。在公共场合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1米线。

三、五境内所有景区(景点)全部关闭密闭性场所。旅游景区(景点)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毒,推广“预约参观”服务措施。落实游客体温筛查,配套使用“健康码”“行程码”核验等手段,做好信息登记工作。在景区出入口、重要参观点、休息餐饮区、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,加强疏导,避免拥挤。

四、暂不接待来自高中风险区的游客,也不得组织游客到高中风险区旅游,无必要不外出,不参与旅游活动。

即日起,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“机票+酒店”旅游产品,已出行的旅游团队,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,国内旅游游客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,通过查询支付宝“国务院客户端”,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疫情信息。切勿前往中、高风险等级地区。游客出行前需通过手机客户端、官网平台、微信公众号、电话等渠道预定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景区、娱乐演出等项目,并提前与各旅游经营者了解疫情期间提供的服务项目和相关要求、做好个人防护。